纪律条规 每周一学(十四)

2022-09-22 14:10 来源:长沙融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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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周一学

“越界”旅游酿“苦果”
 
 【违纪问题通报】
重庆市南川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经查,2017年11月,南川区文化馆馆长李林涛带领副馆长杨皓月、邹涛,区文化委干部刘江、黄露晖到安徽省马鞍山市参加中国文化馆年会,其间绕道南京等地公款旅游。在核查过程中,调查组还发现李林涛其他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问题。2018年8月,李林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12月,李林涛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所获赃款全部追缴。杨皓月、邹涛等人受到政务警告、批评教育等相应处理。

 【事件回顾】
2017年8月,南川区文化馆收到中国文化馆协会发出的通知,邀请派人到安徽省马鞍山市参会。此次年会主题为文化馆“繁荣群众文艺、畅想文化中国梦”,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
11月28日,南川区文化馆馆长李林涛带领副馆长杨皓月、邹涛,区文化委干部刘江、黄露晖前去参会。
11月29日,李林涛一行参加开幕式、年会讲座,当天晚上,李林涛向同行人员提出:“想不想去周边景点逛一逛,放松放松?”几人表示赞同。
李林涛叮嘱大家:“此事只能你知、我知,守口如瓶,防止泄露。”随即安排人计划好旅游方案。
11月30日,李林涛一行开始“逃会”,前往南京。为了方便,他们租赁了一辆小型客车专门服务。当日,他们登上中山陵,参观南京博物馆。
12月1日,参加旅行团,苏州一日游。
12月2日,去了南京总统府及周边景点。
12月3日上午,游览夫子庙,下午打道回府——乘机抵达重庆,回到南川。
李林涛回到单位后,为掩人耳目,指使财务人员对旅游费用进行“技术”处理,将28307元旅游费在虚列支出套取的公款中报销。

【查处经过】
2018年4月的一天,南川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区文化馆存在套取公款等违纪问题,迅速安排人员展开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一张外出学习考察的差旅费报销单引起调查人员注意。

“你们单位2017年有集体出去旅游吗?”调查组人员直接询问李林涛。

“没有,我们是外出学习考察。”李林涛回答道。

“那到安徽马鞍山是怎么回事?”

“当时经区里批准同意,文化馆组织人员到马鞍山参加中国文化馆年会。一切都是按正规程序来的。”李林涛故作镇定。

“学习考察期间,你们有中途离开去其他地方吗?”调查组人员进一步追问。

“没有,大家都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李林涛目光游离。

“那到马鞍山学习,怎么从南京坐飞机回来呢?你解释一下。”

“这个……学习考察结束了之后,我们顺便到南京看一下景点而已。”

面对调查人员的发问,李林涛继续隐瞒,然而她没有想到的是,调查组已安排人员分头对那次参会人员进行询问,多方求证。李林涛的言辞很快露出破绽,她带领参会人员绕道公款旅游,并套取公款报销旅游费的违纪事实很快水落石出。在核查过程中,调查组还发现李林涛其他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问题。2018年8月,李林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2017年1月,李林涛在网上得知南川音乐家协会派人到丰都县参加“与梦同行、盛世高歌”比赛,便用“移花接木”的伎俩,从网上截图,打印下来,当成文化馆参加的节目,虚列支出1.28万元在单位报销,并将这笔钱据为己有。

2012年至2018年,李林涛通过截留、侵吞区文化馆房屋租金,违规收取区文化馆免费开放艺术培训中心场地费等方式,贪污公款共计116万余元。2018年12月,李林涛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所获赃款全部追缴。

其他参与公款旅游的人受到政务警告、批评教育等相应处理。


案例点评
本案中,李林涛作为区文化馆馆长,本应该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厉禁止单位“四风”问题。但她不仅没有发挥表率作用,反而带头组织公款旅游,自认为手段高明,不会被发现,最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被查个水落石出,受到党纪国法惩处。
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规范学习考察、财务管理等制度,不给“四风”问题滋生留空间;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观看警示专题片、学习案例通报等,增强底线意识,使党员干部自觉行动起来,抵制“四风”、树立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