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经开区暮云片区建成区已建成道路等配套设施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天心经开区暮云片区建成区已建成道路等配套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伊莱克斯大道、暮云大道等七条路)交通分流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心经开区暮云片区建成区已建成道路等配套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伊莱克斯大道、暮云大道等七条路)交通分流工程已由长沙县发改委(长县发改投(2014)3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天心经开区暮云片区建成区已建成道路等配套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伊莱克斯大道、暮云大道等七条路)交通分流工程;
2.2 建设地点:天心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暮云片区建成区道路等配套设施提质改造工程(伊莱克斯大道、暮云大道等七条路),包括伊莱克斯大道、南湖大道、暮云大道、东环二路、北环中路、南二线、南三线等,伊莱克斯大道西起107国道,东至芙蓉南路,全线长2003米,路幅宽度4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南湖大道西起107国道,东至芙蓉南路,全长1760米,路幅宽度26米;暮云大道南起伊莱克斯大道,北至北环路,全长1948米,路幅宽度36米;南二线西起市场路,东至芙蓉南路,全长1593米,路幅宽度18米;南三线西起东三路,东至芙蓉南路,全长561米,路幅宽度26米;北环中路西起市场路,东至暮云大道,全长282米,路幅宽度18米;东环二路南起南湖大道,北至东环一路,全长643米,路幅宽度16米。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
2.4 工期要求:本合同开工之日起至道路提质改造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保修;施工期间现场所有损坏的交通设施由乙方无条件负责更换,确保安全。
2.7 招标范围:天心经开区暮云片区建成区已建成道路等配套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伊莱克斯大道、暮云大道等七条路)施工范围内交通分流方案的制定、报批,按交警部门审批的方案实施交通分流,直至道路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安全警示标识、标牌、道路指引牌、标线、爆闪灯、减速带、安全锥、水码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破损维护;安排人员对施工范围内道路进行安全值守、交通引导、出行疏导;协调处理非施工方原因由交通分流设施设置不合理导致的事故问题;根据施工方合理要求对交通分流设施进行迁改等。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3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4.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7长沙市人民政府或天心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参加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7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以银行进账单为准。
5.3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300 1785 0610 5252 5350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请从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8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派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路97号新富利大厦1101)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路97号新富利大厦1101)。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注意自身防护、戴好口罩。
八、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6月1日17:00至2020年6月5日17:00止(5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txjkq.changsha.gov.cn/、《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十. 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国平
联系电话:1511610234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媛媛、任武琼
电 话:18670780978、1354966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