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钢公司、原湘江管桩公司、原彭记坊公司部分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工程询价公告
各相关单位:
经集团研究批准,基于资产盘活需要,计划对已收购的原湖南长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南湘江管桩有限公司、原长沙市彭记坊食品有限公司场地内部分建(构)筑物及设备进行拆除。现向贵单位进行询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原长钢公司、原湘江管桩公司、原彭记坊公司部分建筑(构)筑物及设备拆除工程
2、采 购 人: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3、工 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拆除及现场清扫工作
4、现场查勘:自行查勘
二、采购内容
按采购人要求对指定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进行拆除:
1、拆除建构筑物总面积约1858.8平方米(以实际测量拆除面积为准),包括:
(1)原长钢公司:部分门面、传达室、车间配套房等,全部拆除,总面积约1587.05平方米;
(2)原湘江管桩公司:仓库(临建)127.75平方米,全部拆除,砖木结构;
(3)原彭记坊公司:拆除冻库(临建)面积约144平方米,砖混结构。
2、拆除原长钢公司车间行吊5台,具体规格为起吊5吨跨度22.5米。
3、拆除围墙87米(以实际测量拆除长度为准),包括原湘江管桩公司南面围墙约65米,砖墙结构,全部拆除;原彭记坊公司地磅旁围墙22米,砖混结构,全部拆除。
三、拆除及验收标准
本次建构筑物、围墙拆除包括拆除倒地、渣土运输、渣土处置及现场卫生清扫;行吊要求原装拆除,不得损坏。
四、报价要求
1、根据《长沙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除工程取费参考标准》(2015年11月17日),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运输车拆除工程单价不超过60元/㎡(其中房屋拆除费不超过20元/㎡、渣土运输费不超过38元/㎡、渣土处置费、卸土场费不超过7元/㎡),含相关税费、规费、管理费、保险费等);
2、参照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砖混结构拆除单价最高不超过60元/m。
3、根据市场行情情况,大型行吊拆除单价最高不超过3500元/台(无损拆除)。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所有建构筑物、围墙拆除倒地、渣土运输、渣土处置及现场卫生清扫完毕,经采购人签证测量面积,按签证面积计算拆除费用,验收合格后支付拆除费用的70%,办理结算后按结算金额支付剩余拆除费用,最终结算以天心经开区财政局(财评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2、中选人凭签证单、验收报告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六、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拆除工程服务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
2.报价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报价人无失信行为,未曾被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监管“黑名单”。
七、资料要求
请贵单位在 2021年6月8日(星期二)上午10:30前将报价资料密封盖章后,送至长沙融城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风控部,地址:天心区南托街道暮南中路405号,联系人:林国平,电话:15116102347。
报价资料包括:报价单(含清单及价格)、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八、评选办法
本次询价选取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的单位承担本拆除工程项目。
长沙融城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经集团研究批准,基于资产盘活需要,计划对已收购的原湖南长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南湘江管桩有限公司、原长沙市彭记坊食品有限公司场地内部分建(构)筑物及设备进行拆除。现向贵单位进行询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原长钢公司、原湘江管桩公司、原彭记坊公司部分建筑(构)筑物及设备拆除工程
2、采 购 人:湖南天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3、工 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拆除及现场清扫工作
4、现场查勘:自行查勘
二、采购内容
按采购人要求对指定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进行拆除:
1、拆除建构筑物总面积约1858.8平方米(以实际测量拆除面积为准),包括:
(1)原长钢公司:部分门面、传达室、车间配套房等,全部拆除,总面积约1587.05平方米;
(2)原湘江管桩公司:仓库(临建)127.75平方米,全部拆除,砖木结构;
(3)原彭记坊公司:拆除冻库(临建)面积约144平方米,砖混结构。
2、拆除原长钢公司车间行吊5台,具体规格为起吊5吨跨度22.5米。
3、拆除围墙87米(以实际测量拆除长度为准),包括原湘江管桩公司南面围墙约65米,砖墙结构,全部拆除;原彭记坊公司地磅旁围墙22米,砖混结构,全部拆除。
三、拆除及验收标准
本次建构筑物、围墙拆除包括拆除倒地、渣土运输、渣土处置及现场卫生清扫;行吊要求原装拆除,不得损坏。
四、报价要求
1、根据《长沙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除工程取费参考标准》(2015年11月17日),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运输车拆除工程单价不超过60元/㎡(其中房屋拆除费不超过20元/㎡、渣土运输费不超过38元/㎡、渣土处置费、卸土场费不超过7元/㎡),含相关税费、规费、管理费、保险费等);
2、参照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砖混结构拆除单价最高不超过60元/m。
3、根据市场行情情况,大型行吊拆除单价最高不超过3500元/台(无损拆除)。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所有建构筑物、围墙拆除倒地、渣土运输、渣土处置及现场卫生清扫完毕,经采购人签证测量面积,按签证面积计算拆除费用,验收合格后支付拆除费用的70%,办理结算后按结算金额支付剩余拆除费用,最终结算以天心经开区财政局(财评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2、中选人凭签证单、验收报告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六、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拆除工程服务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
2.报价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报价人无失信行为,未曾被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监管“黑名单”。
七、资料要求
请贵单位在 2021年6月8日(星期二)上午10:30前将报价资料密封盖章后,送至长沙融城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风控部,地址:天心区南托街道暮南中路405号,联系人:林国平,电话:15116102347。
报价资料包括:报价单(含清单及价格)、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八、评选办法
本次询价选取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的单位承担本拆除工程项目。
附:报价函(模板) |
长沙融城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